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1月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王丽娜、李宏斌、宋秀英、胡艳苹、蔡爽的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免去:

  李成员的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宋驰的长春市公用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宋驰为长春市商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