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7次主任会议。会议由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茗朝主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榆春、王平、王绍红、姜振远、李涛,秘书长李长永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11月16日召开。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2021年第12次吉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第6次通化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听取通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审议《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经希军、田锡军辞去通化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讨论稿),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讨论稿),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化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提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相关事宜,研究确定了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副主任,通化市纪委市监委驻通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来源:通化日报 记者:李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