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十三五”以来,通化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山城,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2019年底,通化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全省第一个也是东北三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城市。山城通化,继获得“全国森林城市”“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之后,再添一张“国字号”生态城市名片。

  “十三五”时期,通化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拥有蓝天、碧水、净土是每个通化人的心愿,也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这样的理念与坚守,“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万众一心、持续发力,大力实施三大攻坚:

  ——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力度推进浑江、鸭绿江、辉发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工作,对城市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进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全市重点流域12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鸭绿江云峰等4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全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截至目前,已完成2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域拆除10蒸吨以下小锅炉700余台。同时,管控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严控露天烧烤,完成秸秆禁烧划定和管控方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促进通化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尤其是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递增,2019年实现338天,2020年前三季度优良天数达标率94%。

  ——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完成14个高关注度地块采样工作和15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质控通过率100%。开展农用地质量划分工作,安全利用农用地面积20819亩,严格管控农用地面积643亩。完成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基础排放量核算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5个,受益人口7.74万人。

  此外,通化市生态区创建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通化县、集安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集安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柳河县、辉南县、东昌区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吉林省生态县(市、区)。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生态乡镇52个,占乡镇总数的88%,其中国家级25个、省级27个;创建生态村58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5%,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99个、市级470个。

  “十三五”时期,通化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列入全市“十大行动、百项工程”重要战略部署,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问题整改和重点信访案件办理进行现场督办,有力地推动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62个,正在推进10个,完成率86%。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站在新起点,通化市打生态牌、走特色路、唱绿色戏,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希国介绍,“十四五”时期,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七个强化”开展工作。一是强化提升环境质量,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是强化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源和流域水环境安全;四是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五是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六是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七是强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生态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日子越过越舒服。”这是通化人的共同感受。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协调的生态画卷正在山城通化徐徐铺展。

  (来源:通化日报 记者:王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