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化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创城过程中,通化县始终坚持“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城靠民”的工作理念,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化县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围绕测评体系要求,创新创建举措,“四抓”全面发力,不断汇聚强大创建合力。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四个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成立14个推进组,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体系。领导带头深入创建点位,整治市场改建、小区改造、交通设施等难点问题40余项。并落实《四包责任制》、“联包帮”等工作机制,健全问题反馈机制,组建“众志成城”工作群,线上第一时间解决反馈问题1300余件。同时,在县电视台、通化县门户网站等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幸福家园”专栏,积极开展创城知识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倡议书、宣传挂历、《创城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通化县始终坚持“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建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工作方向,3年共投入5.6亿元,实施136项民生工程、“暖心工程”。聚焦聚力基层呼声,3年来受理群众投诉124件,满意率达100%。突出立德树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以提升文明素质为着力点,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活动特色,弘扬文明新风,引领社会风尚,逐步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整体跃升。3年来,共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文明家庭1户。推进“365志愿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周末志愿服务日”活动,各类志愿者注册人群已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3%,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活动8800余次,参加人数30万余人次。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工程,太平村、繁荣村获得全省示范村。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村镇12个,评选“美丽庭院”1.2万户、“干净人家”1.1万户,获得全省优秀县称号。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王忠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