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主任会议。会议由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榆春主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王绍红、姜振远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于10月30日召开。会议议程为:审议《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通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通化市政府关于2019年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通化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通化市政府关于全市“六稳”“六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通化市政府关于发展冰雪旅游产业情况的报告;审议通化市政府关于提请既有通化站外迁工程专项债券本息纳入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议案;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研究讨论了《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研究讨论了《关于提请审议〈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讨论稿);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顾问团工作暂行规定》(讨论稿);听取了通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听取了通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提请既有通化站外迁工程专项债券本息纳入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议案》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讨论稿);听取了通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研究讨论了通化市人大人选委提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相关事宜。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长永,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来源:通化日报 记者:马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