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邢某。长春交警供图违法行为人邢某。长春交警供图

  1月19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在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显示,一辆黑色丰田轿车驾驶员驾驶证信息状态异常,民警在人民大街自由大路口将其截获。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邢某言称驾驶证未携带。

  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邢某终于承认,自己还在考取驾驶证过程中,目前仅仅通过科目二考试,还不是一个合格的驾驶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民警对当事人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邢某将受到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