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延吉市延河路州水利局西侧约50米处,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发生自燃,延边州水利局3名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带着灭火器冲了出去帮助灭火。

  “当时我们正在工作,突然闻到一股橡胶制品烧焦的味道,随后看到不远处冒起了浓烟,当时第一反应就是着火了,我们仨立即带着单位的两个灭火器跑了出去,常勇泽急得连外套都没穿。”参与救火的延边州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王贺雷回忆,他和同事常勇泽、刘林到达现场时看到,着火的是一辆深灰色小轿车,着火点大概在车辆机器前盖位置,“当时情况紧急,由于车里没有灭火器,车主手足无措,十分焦急。我们冲到车前对准着火点喷射,把两个灭火器的干粉都喷没了,但是车辆还在冒烟,而且不一会儿又冒起了明火。我们感觉随时都会有爆炸的危险,所以就撤到了一边,这时候,车主也拨打了119火警电话等待救援。”

  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园路消防救援站接到火警电话后,6名消防员3分钟便赶到起火现场,在确认车内无人员被困、现场无人员伤亡情况后,迅速展开扑救。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时火势猛烈,消防员用时10分钟将火势彻底扑灭,火情未波及影响其他车辆。王贺雷等3人确认现场安全后,返回单位继续上班。

  该车辆随后被移交给交警部门处理,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延边晨报 记者:宋星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