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长春榆树钱酒文化庄园等2家

  旅游景区为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并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公示,确定长春榆树榆树钱酒文化庄园景区、延边和龙青龙渔业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特此公告。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