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汪清县森林公安分局汪清地区林业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康某报警,反映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类似于狍子的野生动物。经专家鉴定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目前这只原麝状况良好,择日放归自然。

  日前,康某发现自家院子里有动物,由于天色已晚未能看清,次日清晨发现这只动物动物还在自家院子里,看上去像是鹿,又像狍子,便联系了林业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汪清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和东光林业派出所指导员徐鸿飞等人员一同前往康某家。也许是由于害怕,这只“狍子”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在被众人合力装进笼子的时候还乱蹿乱撞,导致嘴里出血。随后,这只“狍子”被送到东光镇人民政府农牧业工作站。经汪清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生动物是原麝,是麝科、麝属的动物,分布于中国、哈萨克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韩国、蒙古、俄罗斯等国家,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目前,经畜牧医护人员检查,这只原麝伤势较轻,待恢复确认无碍后将放归大自然。

  (来源:延边新闻网 记者:张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