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开庭审理现场开庭审理

  近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郎某、兰某等18名被告人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疫情以及异地羁押的原因,法院采取分组的形式,在四平、梨树两地同步进行宣判。该案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妨害作证、包庇6个罪名。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5月起至案发,郎某、兰某纠集律某等人,分别在双辽市、四平市铁西区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以及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该团伙组织成员在双辽市实施打砸动迁户玻璃、推倒烟囱、掐断电源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涉及报案人员40余人。王某等8人积极参与前述相关人员组织实施的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杨某另在四平市铁东区参与张某(另案处理)、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相关罪名成立,依法对被告人兰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四平、梨树两地同步宣判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