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供热管道腐蚀堵塞严重、阀柄锈死导致开关不自如,循环流量受阻,所以近几年供热效果较差,延吉一小区物业公司需要对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以17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居民收取费用,居民为此感到疑惑,供热系统改造费用是否应由居民均摊?

  7月23日,延吉市民刘女士拨打延边晨报新闻热线2900119咨询,延吉市河景小区物业公司近期将对小区供热系统进行改造,物业公司张贴供热管道改造通知,经供热公司检查发现多处管道老化漏水无法对其焊接维修,为了确保今后业主的供热质量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近期将对小区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其工程内容包括:更换地沟管、外移更换立杠管等,以每平方米17元的价格向居民收取供热管道改造费用。

  “我是2018年搬到这里的,供热一直不好,冬天特别冷。”刘女士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具体测量过温度,但是冬天在家里必须穿厚点的衣服才能过冬。为此她也咨询过邻居,住户均表示家里供暖效果不佳。刘女士表示,河景小区属于有物业小区,维修管道的费用让居民均摊,她表示不理解,对更换管道后的供热系统质量也表示担忧。

  为此,记者致电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200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针对刘女士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购房时会向房产部门缴纳一定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如果该小区有此项资金,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报,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使用该资金,物业管理中心可以审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修缮共用设施设备。如果该小区没有物业维修资金,则需要通过业主众筹进行修缮。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韩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