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杜海民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16名被告人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0年起,被告人杜海民组织、领导其家族主要成员,在双城堡镇朝阳堡村周边地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钱财、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影响极坏。且被告人杜海民通过破坏村选举秩序的手段当选为朝阳堡村党支部书记,在朝阳堡村非法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杜海民为核心、家族成员为骨干力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巨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杜海民等16人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杜海民犯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贪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7万元,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据悉,杜海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公开审理期间,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共抽调警力及相关工作人员30余人,制定专门工作预案,在审判长洪彦民的带领下,合议庭成员及工作人员连续加班开庭5天,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确保该案顺利审结。

  本次公开宣判,邀请了公主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城堡镇部分村干部、村民及社会各界群众等参与旁听,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判有力地打击了地方黑恶势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治理环境,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