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家住宽城区钻石礼都D区的陈宏伟,收到了来自宽城区见义勇为评选委员会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确认其今年3月1日在火场勇救儿童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48岁的陈宏伟,是宽城区委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家住宽城区钻石礼都D区2栋3楼,3月1日下午,他和家人正在家中休息,忽闻一阵哭闹声从楼下传来。原来,是楼下邻居家失火了!陈宏伟赶紧敲门提醒,可都不见人来开门。陈宏伟火速跑到外面,只见一个小女孩就趴在窗户上哭喊。陈宏伟让小女孩打开窗户,进行自救。情况危急,小女孩又急又怕,无法转移到安全位置。陈宏伟就和其他三位邻居跑回楼道,爬上一楼的雨搭接下小女孩。就这样, 陈宏伟在窗台指挥,两位邻居爬出窗接应,小女孩被成功救下。

  当时小女孩衣着单薄,冻得直哆嗦。她告诉陈宏伟,是自己玩火时,不小心把家烧着了。陈宏伟将孩子安置在一楼邻居家休息。自己则跟着报火警,拉电闸,想办法救火。十分钟后,小女孩的姥姥回来了,陈宏伟连忙叫她打开房门,以便大家进去救火。屋内烟雾浓重,陈宏伟和赶到的物业人员,用灭火器喷了多个回合都不见起效。陈宏伟回忆说,当时,楼道内已浓烟滚滚,邻居们欧纷纷撤离,好在紧要关头,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熄灭。这时,陈宏伟才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疼痛和疲惫。

  虽然回想起来会有些后怕,但陈宏伟并不后悔,他说,再碰着这样的事,他还会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