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通来通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一、境外返通来通人员在入境前须由本人或其家属、亲友、邀请单位提前24小时向属地报告。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入境人员均在入境城市就地自费隔离14天。解除隔离后需要返通来通的,提前向属地报告后,携相关证明自行返通来通,无特殊情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再统一安排车辆接站、转运。

  三、境外返通来通人员要主动如实向隔离地、属地疾控部门报告近期的发热情况、服药情况、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等信息。

  四、对瞒报漏报迟报者或不按要求隔离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服务电话:通化市:0435-3530000;集安市:0435-6268000;柳河县:0435-7223451;辉南县:0435-8235222;通化县:0435-5222652;东昌区:0435-3266110;二道江:0435-5116281。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