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孙某和朋友邓某、刘某饮酒后,送刘某回家。在刘某居住的小区门口,孙某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厮打,孙某将工作人员打伤。日前,磐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疫情期间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从快办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

  据了解,2月23日下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被告人孙某仍纠集其朋友邓某、刘某聚集到家中饮酒。酒后,孙某乘坐邓某驾驶的车辆送刘某回家。车辆行驶至刘某居住小区正门入口处时,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阻拦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厮打中,孙某将工作人员踹伤。

  案发后,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办案,主动提前介入,共同研判案情,夯实证据、完善程序,为案件的快速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3月13日,磐石市公安局将孙某涉嫌妨害公务案移送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从快办理,当日结案。并协同值班律师,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现该案已经审结,被告人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

  办理案件检察官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被告人孙某仍目无法纪,以暴力方法抗拒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该案的快侦快判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树立了法律红线,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江城晚报 记者:王寿生  通讯员:牟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