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喝怡情,大喝伤身。”饮酒要适量,过量饮酒不仅伤身,还容易使人丧失理智,做出过激行为甚至造成犯罪,令人追悔莫及!近日,长岭县一男子酒后对防疫工作人员大打出手,最终自食恶果,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前情回顾

  2月5日19时,被告人宋某酒后无所事事,欲乘车从长岭县长岭镇先锋堡村官草坨子屯前往长岭镇街里。途经疫情防控留验点时,被防疫工作人员李某发、代某友拦停,在得知宋某要无故外出后,二人按照规定对宋某进行劝返,宋某极其不满,情绪十分激动,不仅不听劝诫,还殴打工作人员,造成李某发面部受伤。最终,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长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

  3月10日,长岭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庭审中,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证据均无异议,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懊悔不已。

  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予以严处。宋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课堂: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官提醒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家应该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排查及相关工作,牢记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吉林)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

  专题:复工复产吉林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