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袁某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并当庭以上述罪名判处袁某两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袁某,男,1993年5月出生,农安县万顺乡大成村农民。2019年9月至10月间,袁某通过网上秘密交易的方式购买2只苍鹰及1只燕隼,同时还用野鸡网在本乡丰收村捕获1只苍鹰。袁某将上述野生鸟类对外出售,以赚取差价和利益。

  2019年10月17日,袁某在出售野生鸟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除此前袁某已经出售的2只苍鹰外,另1只苍鹰及1只燕隼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张鑫多 通讯员:张玉卓 陶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