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化市公安局坚持将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及时核查涉疫情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查处涉疫情犯罪案件。

  2月1日,通化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接到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反诈中心线索:在全国抗击疫情之际安徽省发生一起假卖口罩抗疫物资诈骗刑事案件,涉案金额1.5万元。案件应该与吉林省相关人员有关。接到线索后,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尤传进迅速组织刑侦,网安,通化县公安局对线索核查。尤其是通化县公安局副局长闫闱亲自带领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进行实地走访摸排,经多警种合成作战,当日便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确定嫌疑人员在吉林省松原市。因疫情严重经请示市局领导,通化市公安局电信诈骗中心将线索及时移交吉林省反诈中心。2月2日,在吉林省公安厅反诈中心的指挥下犯罪嫌疑人在松原市被成功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各种假新闻、谣言等信息不断出现,有一些不法分子则“蹭热点”造谣生事,甚至“借题发挥”侵害民众的财产安全,令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涉疫情需要汇款、转帐的不明短信、电话、网站、微信和QQ留言等,要提高警惕,经过甄别之后再处理财物,避免上当受骗。

  通化刑警特别提醒:

  疫情当前,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实施诈骗,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落入诈骗圈套。在此,通化刑警提示谨防以下这6类骗局

  1、虚假口罩广告诈骗案。在微信群或网购平台利用肺炎疫情,以售卖口罩为幌子发布虚假口罩广告,收取费用后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实施诈骗。

  2、以“献爱心”捐款行骗,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民政慈善组织的名义,向群众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捐款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进行诈骗。

  3、以推销防疫药品行骗,假冒政府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部门给受害人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口罩);假冒药物研究(医院)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4、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签行骗,以受疫情影响航班或高铁取消为由,向事主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受害人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受害人银行卡余额。

  5、冒充旅游平台客服行骗,诈骗分子借口受疫情影响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还、快递滞留补偿或取消邮寄退费等,向受害人发送虚假通知信息,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盗取银行卡余额。

  6、以亲属“感染”为名行骗,诈骗分子冒充学校或某公司工作人员,以孩子或某亲属疑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缴“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