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推动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要求,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据《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红黑榜”制度》从10月份筛选梳理了全省18家黑榜企业。

  同时,各级交管部门将每月列入“黑榜”管理的运输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并约谈“黑榜”企业,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