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全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决定

  吉人社联字〔2019〕145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

  脱贫攻坚以来,全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涌现出一批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奖励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91号)部署安排,经基层单位自下而上推荐、专项奖励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给予吉林省慈善总会秘书处等13个集体记功奖励,给予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等28个集体嘉奖奖励,给予高世龙等5名同志记大功奖励,给予纪德永等33名同志记功奖励,给予赵鹏等1587名同志嘉奖奖励。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仍在脱贫攻坚岗位工作的同志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