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区分局接到“局长接待日”网上预约系统“受理”的问题后,及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最终成功帮两名消费者解决问题。

  长春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在重庆路上的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美容卡,总价值为980元,含10次美容服务。她先交了680元,做了一次美容后,觉得没有什么效果,就要求商家退卡。商家答复说,张女士办的是特价卡,如果要退卡也可以,但做过的一次美容要按原价从卡的总价中扣除。张女士不认可商家按原价扣费,便通过“局长接待日”网上预约系统反映。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度朝阳区分局帮助张女士维权。执法人员与商家负责人沟通后,得知张女士在接受服务期间使用了美容院为其提供的一系列产品及赠品。商家同意为张女士退卡,但要扣除已使用产品的费用,只能给张女士退款500元。张女士表示认可。

  长春市民于先生通过“局长接待日”网上预约系统反映,今年8月,他购买了一部手机,去售后进行维修时发现,手机在购买之前已经被激活,便认为手机不是新机,要求商家退掉手机却被拒绝。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于先生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调度朝阳区分局进行处理。经了解,于先生所购手机确实是由商家在销售之前进行了激活,激活的目的是预装商家推荐的软件,机器在激活以后并未由他人使用。最终,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商家为于先生办理了退机手续。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袁迪 通讯员:黄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