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12时许,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敦化市胜利街中兴花园一期正门院内有人打架。但报警人并非被打人,不了解被打人及其他行为人情况。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时打架人员已经离开。

  事发后,有网民将打架视频发送至微信朋友圈。敦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求胜利派出所全力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另一方面,要求视侦、网安、法制等部门全力配合办案。民警根据视频研判,历时两个小时找到被打人李某(某职高学生)。

  经了解,打人者是某高中女学生邓某及其3名朋友宫某、包某、王某(同为某职高学生),当日上午,被打人李某通过微信与邓某加为好友,后在微信聊天中发生口角并相互辱骂。邓某将此情况告之朋友宫某,宫某伙同同学包某、王某和邓某一起找到李某理论此事,遂发生肢体冲突,官某等4人分别用木棒、拳脚将李某殴打,致李某轻微伤。

  目前,违法行为人宫某因结伙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700元;违法行为人邓某、王某、包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因3人目前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裁决行政拘留不执行。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劝阻或制止。同时,将手中证据积极提供给警方,切勿在网上或微信群中散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影响,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网络空间秩序。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张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