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吗?我是被执行人刘某,我的手机号码×××××××7777,被你们查封停机了,我想偿还欠款,能给我手机重新开通使用吗?”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申请人刘某放弃“隐身”,主动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

  据了解,在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刘某应给付原告劳务费3.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而是选择了“隐身”。无奈之下,原告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对刘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找,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冻结。而此时,刘某已远走外地,拒接法院电话,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导致案件陷入了僵局。

  并未放弃的执行法官在查阅卷宗时突然发现,刘某拥有一个四连号7777的“手机靓号”。经询问通信公司后得知,该手机号码可以办理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认定“手机靓号”为虚拟财产,具备执行价值。为做好此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不远万里,赶赴该手机号所在地湖南邵阳市,在当地联通公司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成功地对这个“手机靓号”进行停机保号处理,并且不允许手机号码进行过户操作。

  手机号被查封,给刘某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受到“限制”的刘某终于着了急,主动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并请求法官对他的手机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郑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