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长春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及城市文化文明品质,按照长春市“文明再出发”示范街圈创建活动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车不系安全带、车外抛物及其他影响城市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交通乱象整治行动。

  7月31日晚19时2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民警在长清公路以西大刘公路设卡临检,一辆号牌为吉AR***9的白色轿车在驶近卡点时,突然停车企图倒车逃跑,被执勤民警成功拦截。

  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坚称自己叫孙某,是替别人顶包。根据其供述的内容,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同时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结果发现孙某与其身份信息不符。最终,在证据面前,他的谎言不攻自破,承认了自己真实姓名为王某,并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据王某交代,自己是在当天下午战友聚会时喝的酒,自以为酒后驾车回家没啥事,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王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如果抽血检测结果证实杨某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长春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