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狼狗被强行塞进执法车两条狼狗被强行塞进执法车

  8月2日上午9时30分许,吉林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联合长江路派出所进行现场执法,对一工厂内非法饲养的两只烈性犬进行收容。

  据群众举报,8月2日,9时30分,警方来到了涉事工厂。此时,工厂门卫室内有一男子正在值守,厂内无其他人员未进行生产。在工厂大门附近有两只体型较大的黑色烈性犬,均未拴系犬绳,其中一只正趴在地上乘凉,另一只则在大门附近不停游走。

  执法民警随后告知该值守人员,依据《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吉林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警方将依法对这两只犬进行收容处理。工厂值守人员则声称,自己做不了主,需要向厂领导汇报请示,并表示拒绝配合。随后,民警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铁链,该厂值守人员配合民警将铁链分别拴系在了两只烈性犬的身上。经过大约半小时的努力,两只烈性犬被装进警车。

  据吉林市长江路派出所王副所长介绍,近日,长江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工厂内饲养了两只十分凶猛的烈性犬,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于是决定依法对违法饲养的烈性犬进行收容。王副所长表示,希望饲养烈性犬的犬主们,按照《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烈性犬送至建成区外依法进行饲养。

  据了解,根据《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捕捉、捕杀有关犬只,对养犬人处以每犬2000元的罚款。

  执法完毕,民警通知工厂相关负责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9月1日起吉林市公安机关拟对无证犬只、流浪犬只开展整治及处罚

  “我们近期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对城区内违法饲养的烈性犬只、无证犬只进行了处置,也在此敬告广大犬主,要依法养犬,如果饲养了烈性犬或无证犬,请自行牵离建成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吉林市公安局城管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吴大队长说,吉林市自6月1日开始正式受理犬证办理申请,目前,办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仍有部分群众因各种原因未积极依法办理养犬证,也导致了这部分犬只狂犬病免疫情况不明,此类犬只流失在社会上,对群众安全及健康存在较大威胁。

  吉林市公安局拟于2019年9月1日起,对城区内出现的无证犬只、流浪犬只开展整治及处罚工作。

  警方提醒广大养犬人:未拴系犬绳、无犬牌是公安机关判断犬只是否是流浪犬、无主犬的要件之一,广大养犬人外出遛犬时一定要拴系犬绳、携带犬牌并有效约束犬只,以免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居民判断为流浪犬或无主犬。

  与此同时,未办理养犬证的犬主要及时为自己的爱犬办理养犬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有关规定,对饲养无证犬只的犬主,将处以每犬1000元的罚款,同时收容其所饲养的无证犬只。广大养犬人一定要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

  (来源:江城晚报 江城晚报欣递号 记者 贾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