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以刘某刚为首的在德胜早市和庆丰市场称霸一方的12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以来,被告人刘某刚在管理德胜早市和庆丰市场期间,陆续召集寇某革、姚某等判刑释解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管理费、收选号费、缩小摊位等手段攫取经济利益,对市场的摊主及周围群众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给群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惧,严重破坏了两个市场的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6月19日,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刚等人,在管理市场期间,凭借市场管理员身份形成的地位优势,随意吃拿摊主商品,强行向业主收取无权收取的占道经营“管理费”,以“不给摊位号”相威胁,巧立名目,逼迫摊主交纳其随意定价、无权收取的费用;又为逞强争胜,借故生非,随意殴打市场周边居民、商户,在庆丰市场、德胜早市两个市场及周边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形成民愤,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特征。

  7月18日,船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首犯刘某刚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131000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五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处数额不等罚金,并追缴所有被告人违法所得。

  (来源:江城日报 记者 赵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