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长春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已有专家库的基础上重新组建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接受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领导,任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主要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教师培训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教师培训招标项目评审以及教师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估,承担相应教师培训工作。

  重新组建教师培训专家库是提升市级教师培训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和各学校充分发挥专家库成员的作用,带动引领教师队伍整体提升。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