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4月15日开始到7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

  6月20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大队民警在奢新公路设卡临检,19时10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吉A0***3的小型面包车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将刘某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呼气酒精值为67mg/100ml,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40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