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凌晨4时25分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泉眼大街疾驰而来,巡逻民警发现其车尾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驶员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由西向东行驶。执勤中队长立即通知附近警力,并在蒋家广场检查站成功将其拦截。

  据驾驶员杨某交代,自己有点事着急回家,因车速较快,害怕被抓拍,就决定将车辆号牌 “盖上”。没想到路上遇到巡逻民警,被查了个正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长春交警提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肆意违法有极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一旦造成交通事故,驾驶人往往因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车牌已被遮挡,他人难以发现从而选择驾车逃逸,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