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确保辖区市民出行安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积极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4月11日凌晨1时50分许,莲花山大队民警在龙双公路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蓝色大型货车从警车后方驶过,因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可驾驶员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闯红灯驶离现场,执勤民警立即通知附近支援警力,并在龙双公路成功将其拦截。

  经检查,该车的车头和车尾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车辆车型看起来有些老旧,车身的整体车厢也被完全改变。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李某的话更是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该车是买来的报废车,没有行车证,而李某的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为C1型,与其驾驶的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不符。民警当场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将李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通过车架号查询,确定该车为报废车辆。据驾驶员李某交代,该车买来时就已经报废了,自己将其改装成打井设备,在村屯间使用,没想到会被交警发现。明知自己多项违法在身,再加上见到警察本能的感到害怕,这才没有停车接受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擅自更改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4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七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