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秩序规范、道路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包括大货车、电动车、机动车追逐竞驶,改装、摩托车、无牌车、非法广告车、长期停放在停车场和停车位内的老旧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南湖大路网格长在南湖大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中产生巨大的轰鸣声,存在非法改装嫌疑,于是通过电台通知前方同事注意拦截。

  司机可能已经意识到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就心虚地“藏”了起来。大约过了三四十分钟,他自认为可以“解除警报”了,就将车辆开出来,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个正着。

  经查,车主黄某承认自己将车辆排气管改装的事实,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责令其15日内拆除非法加装的排气管,恢复车辆原貌。

  机动车、大功率摩托车飙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机动车追逐竞驶。集中表现为超速行驶、互相竞驶、闯红灯、逆行、越线行驶、开“赌气”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2、非法改装机动车。包括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参数、车身颜色、改装消音器、私自加装灯光及外观特征等与行驶证登记不符的违法行为;

  3、机动车涉牌涉证。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伪造或者变造号牌证件、套用串挂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

  4、机动车非法改装窝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或场所,不按规定或超范围对车辆进行改装的企业。

  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的,民警将暂扣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出现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互相追逐竞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长春交警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广大驾驶人时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