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森林资源丰富,是长春市最大的生态保护区,也是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拥有森林资源123平方公里,全域平均森林覆盖率达百分之三十三还多,部分地区森林覆盖率高达百分之八十。森林资源是最可宝贵的资源,与人类的生存质量密不可分。火灾无情,祸患无穷。为了保护好这片人类赐予的宝贵绿色资源,授权度假区新闻宣传中心发布2019年莲花山度假区春季森林防火公告》。

  2019年莲花山度假区春季森林防火公告

  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发布公告如下: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为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须向度假区林业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领取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三)森林防火区内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野外取暖、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四)森林防火区内严禁烧荒、点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五)严禁携带取火工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六)严禁火车、机动车司乘人员和乘客在森林防火区内向车外抛掷未熄灭火源。

  (七)进入森林防火区车辆、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森林防火检查,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来源:莲花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