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郭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积极履行承诺,落实奖励政策,对已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2名举报人员,每人奖励2万元。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前郭县制定了《前郭县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县扫黑办利用前郭发布、前郭政法、前郭党建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张贴公告、制作宣传单、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

  通过宣传,广大群众知晓了举报的范围和标准,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万至8万元人民币。其中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15万元人民币。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万至5万元人民币。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被举报人以涉嫌包底、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举报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5千至1万元人民币。其中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抓获公安部B级逃犯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来源:前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