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道路交通流量迅速增大,为确保节后辖区路畅人安,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涉牌涉证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近日,长春交警在行动中查获了一起无证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2月22日8时30分许,一辆车号为吉AZ***5的出租车沿长白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站前广场时,被正在巡逻执勤的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宽城大队站前中队李警官拦下。因长白路为西向东单行,该车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民警将依法对其处罚。

  当民警接过驾驶员朱某的驾驶证及行车证时,发现驾驶证上字体、发证机关印章及塑封膜与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在差异。经公安交通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朱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于是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宽城区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经查,朱某以前打工时认识了一个自称开驾校的朋友,说不用参加考试就能办驾驶证,所以为了图省事就给了他1100元,并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及身份信息,一个月后就拿到了驾驶证。朱某还觉得朋友效率挺高,哪知道竟然是假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根据朱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处以罚款7000元,拘留2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