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男子一路开车,专门到高速公路沿途的加油站超市购买过期商品,并以“打假”维权的名义索要高额赔偿。连日来,多家超市“中招”,而他们的“维权”行为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近日,延吉警方破获该起涉嫌敲诈勒索案,打掉了一个活跃在吉、黑、辽三省各地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齐某、杨某等3人。

  购买2元过期香肠索赔2000元

  1月23日,延吉市某加油站超市迎来3名男顾客,他们到超市购买了香肠和面包,花了20元钱,还索要了电脑打印的购物小票。可不到半个小时,这3名男子又回来了称,“香肠过期了,朋友吃了都吐了”。

  超市负责人小张查看后,发现有一根售价2元钱的香肠保质期确实超过一个月。对顾客道歉后,小张表示,立即给退货,同时,一赔三。但是,这3名男子并不同意,提出要赔2000元,“不赔的话就给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加油站总部打电话投诉”,为了息事宁人,小张只好自掏腰包,给了他们2000元钱了事。事后,小张越想越觉得委屈,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买过期食品索赔多家超市“中招”

  连日来,延吉警方接到多家加油站报警称,有3名男子在加油站超市内,故意购买过期食品,以不赔偿就进行投诉的手段敲诈勒索。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1小时后便在延吉市进学街某大型超市内将3名正在准备实施敲诈勒索的嫌疑人抓获。

  据市公安局进学派出所副所长闫朔飞介绍,3名嫌疑人到加油站的超市后,给可能过期的食品拍照,然后,回到车上计算商品保质期时间,发现商品过期后,立即回到超市购买,然后再假装吃了过期食品出现不良反应,找超市负责人索要高额赔偿。

  经讯问,3名嫌疑人交代,自1月23日起,他们驾车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前往吉林省,分别在榆树市一加油站、蛟河市一加油站、延吉市一加油站和珲春市一加油站超市内实施敲诈勒索4起,并交代自2017年起,3人便流窜于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以故意翻找过期商品敲诈勒索加油站超市、大型购物超市的手段作案20余起,现已核实15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

  至此,这个活跃在吉、黑、辽三省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彻底被打掉。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齐某、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依法维权 别让打假变敲诈

  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介绍,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过期商品,商家应按照一赔十的标准给予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一般消费者在正常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现问题,依法主张索赔,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如果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相关法律是不予以支持的。

  闫朔飞告诉记者,本案中,3名嫌疑人抓住高速公路加油站超市顾客少,进货困难,商品流动慢,容易出现过期商品的特点,多次以“维权”的名义索要高额赔偿,而且,在处置过程中对店家进行威胁恐吓。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视作涉嫌敲诈勒索。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打假和敲诈勒索之间是有界限的。维权要把握好尺度,遇到需要维权问题时,依法依规向商家索要赔偿,索赔金额超出了依据法律可以支持的额度,警方将视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处理。

  (延边晨报记者 陈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