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传谣言属违法。希望大家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添枝加叶、移花接木、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经转发该谣言信息的,请立即删除,避免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对故意制造、散布网络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在网络上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01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02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03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微信发布虚假信息或乱发网络谣言,被转发500次或浏览次数5000次以上将构成诽谤罪可判刑,你知道吗?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布的;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掌上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