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是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农安县交警大队接连查获三名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9时58分许,新民中队民警在334国道628公里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ZX9**号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薛某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

  10时40分许,哈拉海中队民警在302国道723公里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YZ8**号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牟某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

  11时30分许,新民中队民警在334国道628公里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TS5**号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林某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三名驾驶员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内,驾驶员可申请换证,但不能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现持过期驾驶证行驶,交警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交警部门提醒您,一定要记好自己的驾驶证换证时间,不要因为一时大意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