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农安县交警大队伏龙泉中队一天时间接连查获三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0时30分许,伏龙泉中队民警在合乌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610**的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姚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4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其所驾驶的车辆被强制报废。

  13时30分许,伏龙泉中队民警在伏龙泉镇街内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065**的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杨某涉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所驾驶的车辆被强制报废。

  13时50分许,伏龙泉中队民警在伏龙泉镇街内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J235**的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经综合应用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桂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9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其所驾驶的车辆被强制报废。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及车主,要充分认识到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