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民警在长乐公路巡逻时,一辆由南向北驶来的车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驾驶员看见有民警检查,突然把车熄火停在路边,驾驶员与副驾驶位置的女子更换了座位。

  民警对已换完座位的副驾驶人员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名男子满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1mg/100ml,达到涉嫌醉酒驾车的标准。

  但该男子拒不承认自己开车了,民警便将其带至高速公路卡口下,告知其摄像头会拍下之前的影像,如果撒谎的话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男子终于承认自己更换座位的事实。

  由于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车,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了抽血检测。如果抽血检测结果证实其确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