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1号)要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妇联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对象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