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吉林省民政厅、教育厅、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围绕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等7个方面,提出22项改革措施,结合吉林省实际,将正在做、将要做和取得成效的改革措施纳入其中,从精准、高效、温暖、智慧四方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此次实施的《意见》通过实现线上核对“机查”和进村入户“人查”相结合,相较以往大幅提高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的精准度;把原来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的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实现“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的灵活政策,提高救助效率;打破过去主要提供“物质”援助的模式,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温暖救助模式;同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办事更便捷。

  此外,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了提高吉林省社会救助体系中多部门协调联动能力的工作机制。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