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理厅组织抽检5类食品共316批次样品,在抽检的316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3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鑫奇克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九台市小博士矿泉水厂生产的2批次包装饮用水(18L/桶,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02-22、2021-02-25,标称第三方企业名称:长春奇克饮品有限公司),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溴酸盐

  溴酸盐受热后易分解,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摄入溴酸盐超标的饮用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臭氧对其水进行消毒杀菌时,擅自调高臭氧浓度或延长臭氧灭菌时间,造成溴酸盐过量。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