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严格执行《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集安市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确保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责任,以“四不一乱”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坚持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以及涉企涉软重点审批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办公现场,通过走访调研和督导检查,着力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针对企业所需开展服务、审批、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为企业良好发展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特别是为保障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落细,进一步督促推动政数、市监等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表填报”“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吉林日报 李承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