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

  一、发放范围:继续面向全体白山市消费者(含在白山市居住的非白山市户籍人员)。

  二、活动时间:10月31日至11月26日。活动结束后,如有剩余没使用的票券,视为放弃,不再有效(汽车类消费券除外)。

  三、设置使用: 

  (一)综合类(包括百货类、餐饮类、药品类、烟酒类)

  1、优惠设置

  设三个档次:15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500元可使用一次;9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次;3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次。

  2、投放规则

  每天上午9:00三个档次消费券分别投放450张,当天未使用的剩余额度自动延续到第二天叠加投放,活动最后一天按实有数量投放。

  3、使用方法

  消费者每天都可参与活动,用户须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参与抢券,先抢先得,发完即止。同一用户每天限领不同面额综合类优惠券各一张,当日有效。

  (二)成品油类

  1、优惠设置

  设两个档次:5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次;1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次。

  2、投放规则

  每天上午9:00两个档次消费券分别投放100张,当天未使用的剩余额度自动延续到第二天叠加投放,活动最后一天按实有数量投放。

  3、使用方法

  消费者每天都可参与活动,用户须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参与抢券,先抢先得,发完即止。同一用户每天限领不同面额成品油类优惠券各一张,当日有效。

  (三)汽车类

  1、优惠设置

  单次购车价格2万元以上(含2万元)奖励3000元额度(综合类及成品油类)消费券;单次购车价格满6万元以上(含6万元)奖励4000元额度(综合类及成品油类)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值500元,不设消费门槛,可十足抵顶现金。

  2、投放规则

  每周投放10.3万元,当周剩余额度自动延续到下一周叠加投放。

  3、领用方法

  一是每周六上午9:00发放优惠额度,不需抢券,按消费时间的先后享受消费券,额满既止。

  二是消费者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后,持身份证、付款银行卡、购车合同、发票、带有付款时间的付款凭证、机动车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到市商务局登记,办理购车补贴确认手续,市商务局审核后,通知云闪付该消费者应享受的消费券额度,第二天由云闪付平台为消费者配发给消费券。

  三是消费券的有效期为,消费券到购车者的账户后15天内,消费者须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消费券,过期作废。

  四是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汽车类消费券。

  四、消费商家选定:本次活动的企业主体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指导意见》要求,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是纳入市统计平台限上企业库内商贸企业;二是实施统一收银且每笔销售额都能实现入统;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大型商业企业。综合上述三项条件要求,全市将重点遴选出200家重点商贸企业参与活动,其中:市直参与活动的限上企业为30家。

  (来源:白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