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近日发布做好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参保人个体按自然年度集中预缴制。2021年吉林省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统一设定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吉林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关键词:年度集中预缴制

  2021年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参保人个体按自然年度集中预缴制。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统一设定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不再受理2020年个人缴费业务(符合规定的职工转居民参保人员和新参保建档立卡人员除外,此类人员需各地医保部门通过特殊缴费渠道向税务部门传递征收信息,税务部门据此进行征收)。

  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享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对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2021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以下简称待遇等待期)。

  关键词:缴费和补贴政策

  明年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医疗救助补贴标准。个人缴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其他渠道的参保缴费补贴一律不在税务部门征收标准中体现。

  (一)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21号)规定,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参保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每人每年130元补贴。

  居民个人参保缴费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精准到人。2020年集中预缴期内已缴费且已获得补贴的参保居民,若2021年1月1日前身份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补贴条件,需全额补缴已享有的补贴后,方可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符合补贴条件且已全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可依申请动态享有个人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