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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发改委联手推进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

  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8月19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20〕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道路运输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服务效能和综合治理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如何调整?

  除农村客运外,由三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的客运班线、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跨省道路客运班线终到站所在地省(市)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线路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道路客运班线目录,由当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公布。

  同一方向上运输方式单一且同业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按照固定线路运行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最高上限价格在《吉林省道路班车客运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30%。取消班车客运价格核定、申请浮动的事前备案。

  汽车客运站收费分几类?如何管理?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完善汽车客运站收费分类管理。汽车客运站提供的车辆基本站务服务和旅客基本站务服务收取的客运代理费、旅客站务费和退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汽车客运站为承运人组织客流、售票、检票、发车等业务的,可收取客运代理费。计收客运代理费应扣除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资金、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及0.0147×里程(原客货附加费)等相关费用。一级站和达到一级站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的二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级别客运站不超过6%。对不宜按客运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的,可由站、运双方协商采取定额收取。

  客运站具备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安保、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服务的,可按每人次在客票内向旅客收取旅客站务费,一、二级客运站每票收取最高不超过2元;三级客运站每票收取最高不超过1元。

  汽车客运站办理客票退票时可向旅客收取退票费。因汽车客运站或承运人责任造成的延误发车或脱班,旅客要求退票时,客运站应予以办理,并免收退票费。提前3天退票的,免收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开车后不办理退票。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可由承运人、旅客自主选择的其他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汽车客运站内公示。

  巡游出租车运价将如何形成?

  各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科学定位,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同时,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和运价调整机制,健全定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等“新业态”价格管理采取怎样的方式?

  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保障特殊旅客权益?

  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

  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携带的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来源: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