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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22条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升级完善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民营企业开办做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之内;持续优化吉林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以更大力度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推动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近日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7个方面,推出22条服务举措。

  《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公平公正监管,既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又要推动民营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依法依规发展。

  《意见》推出的22条举措涉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评流程、优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准入服务、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实施“个转企”专项行动等诸多方面。根据《意见》,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为民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办开辟绿色通道,对省级发证5类产品(除危化品外)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平均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在办理延续换证时,符合条件的可免实地核查,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企业申请时间由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调整为10日。企业生产经营目录内不同产品的,按照“一企一证”原则,新申请许可证或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许可证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申证、取证负担。压缩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审批发证时间至15个工作日,进一步节约企业时间成本,简化申请资料。鼓励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免除对企业的鉴定评审。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及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涉及的技术性服务工作,不对行政许可相对人收费。简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换证手续,除焊接作业人员外,其他作业人员换证不再需要考试。

  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组织全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金融、电力、石油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督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价费负担。组织开展“进千企、送服务”活动,通过走访重点企业,倒查涉企收费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价费问题。组织民营企业质量管理者积极参加质量培训,开设百名企业家省外质量高端培训班,强化质量精细化管理。企业并购重组后,允许合并、分立后的公司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完善市场主体注销e窗通系统,实现注销业务办理流程化、集约化、电子化,做到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社保、银行、统计等部门注销“一网通办、同步指引”,解决民营企业“退出难”问题。建设“个转企”智能引导平台,全年培育“个转企”企业3000户。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设立厅(局)长信箱,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细化工作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广泛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知晓、享受相关政策,发挥政策支持最大效应。要总结、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好声音”,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