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环保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近日,吉林省12个城市一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出炉。

  以城市水质指数评价,城市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白山市、通化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主岭市、吉林市、延边州、松原市、白城市、梅河口市、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

  记者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与去年同期相比,吉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公主岭市、辽源市、长春市、通化市、延边州、梅河口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四平市、白山市、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