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复苏,扩大消费需求,惠及辽源百姓,于2020年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辽人员发放第二轮电子消费券,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12点准时开抢

  二、发放对象

  全体在辽源市人员(包括域外来辽人员)

  三、获券方式

  使用手机阿里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每个在辽人员只可以参与抢券一份,抢券成功后,一份“消费券包”即时存入所用支付宝首页“卡包”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四、使用方式

  1.每份消费券包内有消费券5张,每张面额20元,共计100元,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张,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日同一个商家仅限使用2张消费券。

  2.消费券的适用范围覆盖辽源市区限额以上具有支付宝平台资质齐全的实体商户,付款时将自动抵扣消费券金额(附消费赠券商家名单)。

  3.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7日内有效,过期重新派发。

  4.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提现。

  5.消费券与当前商家开展的其它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需要在阿里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2.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退款时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完成退货后消费券自动退还至支付宝,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交易仅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4.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相关公告为准。

  6.详情请见阿里支付宝APP中的消费券使用细则。 

  辽源市商务局 

  2020年5月29日 

  辽源市参加消费券发放的企业名单

  1.长春欧亚集团辽源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辽源欧亚购物中心、欧亚和宁超市)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辽源销售分公司

  3.辽源银座时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4.辽源市滔搏商贸有限公司

  5.辽源市华生交电有限公司

  6.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

  7.辽源市恒易电子销售有限公司

  8.辽源市信达数码广场有限公司

  (信达数码广场旗舰店、信达数码广场超市店、信达数码华为专营店、信达数码荣耀专卖店、信达数码苹果专卖店、信达数码华为授权专卖店)

  9.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10.辽源市龙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1.辽源市龙山区一九二九主题餐厅

  12.辽源市龙山区健晟星期天火锅

  (华典店、银河店、向阳店)

  13.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水果超市

  (翠湖园店、唐人街店、紫御华府店)

  (来源:辽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