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市来(返)松人员管控措施的公告

  松防公告(29号)

  一、从吉林市来(返)松人员请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告,接受属地登记和跟踪管理工作。

  二、对舒兰市、丰满区、船营区、高新区按高风险区管控;昌邑区、龙潭区按照中风险区管控;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永吉县按低风险管控。

  三、凡是4月1日以后到过吉林市地区后来(返)松的人员,接受风险等级进行管理要求,即:从高风险区来(返)松的人员,接受“集中隔离至14天+居家单独隔离7天”的管控措施;从中风险区来(返)松的人员,接受“居家单独隔离至14天”的管控措施;对上述人员均接受“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对上述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松已满21天的人员,不再隔离,但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县区来(返)松人员须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对吉林市高中风险区来(返)松人员,解除隔离和返回属地已满21天人员复工复产复学复市,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查验后方可上岗。

  五、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个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严格落实本公告要求,如因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